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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上鹈鹕鸟,爱上万宝龙清蒸万宝龙,爆炒鹈鹕鸟 October 11 永恒黑
因缘际会,我在大陆代理Noodler’s品牌的墨水。不得不说说,Noodler’s最重要的一瓶墨水,也是Noodler’s创牌的第一瓶墨水,永恒黑。 可以说,没有永恒黑就没有Noodler’s在墨水界的地位,如果第一瓶墨水做得不够惊艳,那可能现在就没有Noodler’s这个品牌了。 以前搞Noodler’s的墨水,是从美国的二道贩子那里搞货,也是为自己的网店添点东西。那时候笔友买墨水,盯住的是一些功能性墨水,比如Eel black,能润滑活塞,或者是一些颜色特别的墨水,比如齐瓦格。卖了很多瓶,自己从来不用,总觉得这墨水没啥特别,无法是花色多点。但顶不住论坛上的旧王孙兄的强力推荐,自己开了一瓶永恒黑给自己的鸟灌上。从此顶不住诱惑,把所有的笔都灌上永恒黑,除掉一只示范,灌黑的实在丑,就灌了Eel Red Rattler, 一种血红色墨水,用来批注工作日志。 第一次用上永恒黑就戒不掉了!到目前为止是我用过的最好的墨水。 第一,够黑。到目前为止,除了碳素类墨水,Noodler’s的黑水沟,黑暗之心,没有任何一款墨水(包括其他品牌的墨水)的黑度能超过永恒黑。当然这是在同一笔尖,同一纸张上测试的结果。Noodler’s号称浓度是普通墨水的十倍,一点都不不夸张。 第二,防弹。 防弹是Noodler’s的专利。防弹就是水泡不化,光照不淡,药浸不褪的性能,这在染料墨水里面,是独步天下了。墨水在纸上干后就会与纸纤维牢固结合,产生防弹效果,但是在笔杆里面,墨水瓶里面,就保持水溶状态,除掉纸,不会与别的介质反应,比如沾上手就很好洗掉。除掉干在纸上,就是水溶性的,这点很重要,如果你的笔灌上墨水,很久不用,墨水干掉又不水溶,那基本笔就没有办法再使用了。这点相信很多用过劣制碳素墨水的笔友深有体会。防弹对我来说就很重要,我作为钢笔玩家兼墨水商,在几乎所有的场合都尽量使用钢笔!比如发货填快递单的时候,我的每一封快递单都是用永恒黑来书写,这个马虎不得。快递员风里来雨里去,难免一不小心快递单沾上水了,如果书写的墨水没有防弹性能,那就会造成很多困扰 第三,不干笔。 我曾经做过测试,把笔尖朝上,不盖笔帽,静置空气中三十分钟,然后书写依然能一笔出水。我有些笔盖着笔帽,放那里一个多月不用,偶尔拿出来,写几笔,也是一笔出水。可见,不干笔,也是永恒黑的优良性能之一。这些测试都是在百利金的笔上做的,可能有点以偏概全,希望更多笔友测试。 第四,纯中性。酸性墨水对笔的金属件有伤害,这是钢笔玩家一致的看法。Noodler’s墨水的特色就是,强烈的保持墨水的中性PH值。 第四,不洇纸。很多人放弃钢笔,使用中性笔,圆珠笔,很大部分是因为钢笔挑纸。写上一笔,然后在纸上晕染成一片,都不成线条了,那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永恒黑刚刚在美国推出的时候,有一个钢笔玩家非常喜欢,他的爱好就是在报纸上玩填字游戏,而永恒黑在报纸上表现非常好。由于担心这种墨水以后不再生产,他一下子买了18瓶!现在看来他的担心是多余的,Noodler’s已经在向全世界的玩家供应优质的墨水。很多中国的笔友也向我反馈,永恒黑是他们使用过的唯一不用担心晕染的墨水!这可能有点夸张,但是能保证的是,永恒黑比任何其他品牌的墨水,在耐洇纸方面,表现要好得多。当然在Noodler’s产品系列里面,还有一款X-feather,比永恒黑在耐洇方面表现更佳,这就要另文介绍了。 第五,不堵笔。这实在是一件很尴尬的问题。很多不熟悉NOODLER’S笔友,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被经常这样问,大概就好像卖奶粉的老被问,你的奶粉没有毒吧,不会毒到我家宝贝吧,真是郁闷透顶。不堵笔是墨水的最低要求,就像奶粉应该无毒一样。当然考虑到国情,很多事情的底线老是被突破,所以声明一下,NOODLER‘S不堵笔! 写了这么多,有点黄婆卖瓜,但是好东西就要拿出来分享!希望钢笔玩家们能多提意见。 January 31 谈谈笔尖从玩笔到卖笔,纯粹是一种爱好。说到玩笔,我总觉得有一句话最重要,笔的灵魂在于尖!外国话叫 The heart of every fountain pen is their nib! 再华丽的笔,没有一个好写的尖,就像没灵魂的芭比,再美丽也只是玩偶。所以相信自己的手别相信别人的嘴是我经常跟人说的话。有灵魂就有性格有自己的意志,好的笔尖不是任人摆布的玩具,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君子。万笔丛中你选择了他,适应他感受他,心连手指,指连笔尖,最后人笔合一。便是那一点点小小遗憾,一点点的不如意,也成这有灵魂的尖的魅力,少了反觉不妙。 玩笔总要写点心得,关于尖粗粗的说点自己的看法。尖的感觉有很多说法,绵,硬,阻尼,顺滑,软~~等等形容。我过春节在家无事,一边拿笔写,一边想,尖的感觉应该怎么规范。最后搞出一个模型来供大家讨论: 笔尖铱粒给人的感觉,有阻尼感,跟粘滞感两种感觉。阻尼感,我的看法就是铱烂跟纸张摩擦的振动通过笔身传导给手的感觉。相对立的就是绵润,再粗糙的纸,笔尖也能把摩擦产生的震动消磨于无形,给你一种滑过肌肤的感觉,润,绵,感觉不到纸面细微的起伏跟纸纤维的阻滞。 粘滞说白了就是摩擦系数的大小,你用宝珠笔可能感觉很顺滑,划过纸面都不用用力,就像滑过玻璃面,这样的感觉当然不好。稍稍有点摩擦力,更适合中文的运笔,常常在公园看见老爷爷在地上写字,一个挪划,笔到转折处,似乎有大阻力,运不去,顿一顿,突然一挥,带出一个漂亮的锋。我不懂书法,只看热闹,倒有这么个看法。写中文实在需要点粘滞,不然圆珠笔会是最好的选择。至今后悔上学期间用圆珠笔,练成一手泥螺屎一般的书法。 再就是正个笔尖的弹性,当然这跟笔尖整体程度,弹性模量(Elastic Modulus)有关,不过姑且简化成笔尖的形变,也就是笔尖整体的软硬程度。按一按笔尖,看看形变的程度就大致有个了解。
如图,有个粗略的想像的坐标系,大致可以把我自己收藏的几只笔的尖的感觉包括进去,也就是能在这个坐标系范围内找出相应的点。 下面说点具体的: 比如我的万宝龙149: 人都说每个笔坛都有龙鸟大战,我这里龙鸟相安无事,龙与鸟各有千秋,149是我的最爱之一,做工跟手感都没得说。当然这不是我一个人说,很多笔友适过之后,都说这149笔尖非常好,149的笔尖用料很足,大而气派,铱粒饱满厚实。当然弹性略显不足,笔尖粘滞感适中,阻尼感较弱。说老实话,上手的时候就非常喜欢,龙有那种亲切感。在纸上划上几道,就感觉几个字,润,滑,稍微有点粘滞,稍微有点阻尼,就像手指滑在丝绸上的感觉一般,凉凉的,润润的,甚至有点腻。细细的体味下来,就如同一位绅士,侍立于前,华贵典雅,有点不可近人,但若是你吩咐下去,他又能中规中矩的给你完成指令。你很欣赏的他的优雅,甚至喜欢看他在舞池里面的身姿,你的手就是他的舞伴,跟上他的节奏就很满足。旋转再旋转跟音符踏步,乐曲进入高潮,你的思绪也亢奋。很多人不喜欢龙,大多不喜欢那种商业气氛,但除掉商业味,龙笔实在是一款好笔。149,够气派够阳刚。 我的M420,鸟 我的第一个小鸟,用上就爱上,于是一只又一只的鸟飞入我的笔盒。 硬朗的尖,有的强劲的阻尼感,粘滞感适中。喜欢听那笔尖摩擦纸面的沙沙声,古朴的韵味仿佛身处那个年代,羊皮纸,鹅毛笔,幻想自己的笔尖也能流动那样的经典,嗦~嗦~,纸纤维就是音符把一曲轻轻的在你的手上演奏。又仿佛手指摩挲美人腿上的丝袜,指上的消魂,揪住你的心,忍不住一摩再摩,小小的温柔乡让你意迷神离,但那指上的感觉却越来越清晰,嗦,沙~~,带给你灵感。 我的M625,鸟 又一只小鸟,又是一根银棍子,我喜欢银子,天生丽质加上略施粉黛,一只笔加点银子就靓多了。625就是一只小靓鸟。625是单色的18K尖,想不到单色尖跟双色尖差别如此之大。625的尖有点弹性,阻尼感小,粘滞感强,润,绵,就像出浴少女的肌肤,腻腻的每一寸都在留住你的手指,紧绷绷的,多用一分力,便会惹来任性的反弹;少用一分力,又觉得不够味,吹弹可破,到底如何拿捏?索性任她去痴嗔,她若是婴宁,我何不做王生?痴做一处,倒也畅快。 我的写乐21K 一只日笔!矮胖的身材有点不难看,不过这笔尖却实在有一套。笔尖较软,阻尼感小,甚至粘滞感也很小。如果625是任性的少女,这21K便是善解人意的熟妇了。厚厚的皮下脂肪托出丰满的身材,带给你丰富的触感。软软的,绵绵的,甚至都感觉到暖意,任你恣意驰骋,我只以温柔抵挡!一阵狂乱才知迷失了方向,心想要的 手却写不出来。人都说熟女好上手,但有几人能收拾的服服帖帖?你迷乱了,她却在他人怀中笑了。我是控制不好,但每每拿出了一写,聊以御姐一控。倒是这625,情窦初开,刚爱上就私定了终生。 胡乱写几句,博笔友一笑 January 19 Noodler's黑暗之心的测试美国Noodler’s墨水是钢笔用墨水的最好选择了! 搞来一箱子,找一个朋友要的一瓶,抽了一管子来测试一下。 Heart of darkness黑暗之心是極黑色系的墨水, 防彈墨水,除了防水以及永久保存外還有抗紫外線、漂白產品以及化學產品的效果,使得支票無法被變造。該墨水是水溶性的,不過一旦寫在紙上並乾掉以後就變成防水以及永久保存。 三种墨水的字体
滴上水之后,万宝龙的水化掉了,百利金的水也开始化 甩干水之后。Noodler’s的一点都没有化,防弹墨水真是名不虚传。 有兄弟说,要用手擦一下再看,下面是擦拭评测。
写好!
开始摧残!!!!! 磨得都起毛了,笔迹还是很清晰。
同一个笔写出来的效果,黑暗之心非常黑。
我母亲曾经跟别人签合同的时候用的是圆珠笔,被人修改了,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做司法 鉴定,浪费了不少法律成本。
关键性的文件还是需要用钢笔。 January 12 美国最高法院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如何确立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笔者最近读一本书《美国宪政历程》,作者有任东来,陈伟,白雪峰等,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刚读一半就觉获益匪浅,终不敢独享,乃不自量力,照抄一番,或增或删,与诸君共析,饶省一笔书费,亦为一善。 美国最高法院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如何确立的,这是我改写的第一篇。 首先我们要认清的是美国最高法院的权威是怎么样的?远的不说,就说美国2000年的大选难产。共和党的候选人布什与民主党的候选人戈尔的政治前景竟然仅系于佛罗里达的区区几百张选票上!上好美国选民有没光膀子开打,而且把纠纷诉诸法律,把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一锤定音,解决了36天的总统大选难产危机。虽然背后有着多数普选选票的民意支持,戈尔还是服从了最高法院的判决,宣布竞选失败。国人在嘲笑美国民主“不民主”的同时也着实感受到了美国法治的完善与最高法院至高无上的权威。特别是这场官司里面,我们看到了民意对权威的让步,民意对程序的服从。戈尔绝对不会恃民意挑战最高法院的权威,他想都不敢想。作为宪法的捍卫与解释者,最高法院的权威已经深入人心,民意不可能为一个政客放弃这一大原则。而反观我国走向共和的历程,就慨叹良多了。比如49年前,民国的政客们稍有不合,就另立中央,为政见而大打内战的事情屡见不鲜。谁对谁错,在其次,关键是没有一个足够权威的机构来仲裁争端。当时的最高法院没有能力也没有足够的权威来仲裁纠纷,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宪政史上的一个悲哀。当然我们也不能苛求我们的先辈,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世界里面,叫各山头人相信一纸判决实在是天方夜谭。 问题是美国的最高法院的权威是怎么树立起来的,他们怎么就能让政客听命,让民意服从? 是宪法给他的吗?不是,美国宪法只规定了行政,立法,司法三分立制衡的格局,并没有赋予最高法院一锤定音的终极权威。美国宪法对最高法院的规定只有短短三款,比起对行政与立法的详细条款,显然宪法对最高法院有点吝啬。可以说美国在立宪建国之初最高法院实在无足轻重,华盛顿任命了六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就有两人不来就职,一个跑去选州长,一个宁可去当州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这个国家的最高司法机会连个像样的办公地点都没有,掌握财权的国会只是在国会大厦的一楼给他留了一个房间,拿到我们国内最多也就能挂个老干部活动室的牌子。这样寒酸的国家机关能树立什么样的权威?看惯了衙门威严的国人不能理解,当时的美国人也不能理解。 是民意赋予的吗?也不是,最高法院的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通过产生,终身任职(除非遭弹劾或辞职),可以说美国的最高法院是最不在乎民意的的国家机关!选民与民意都奈何不了他们。 那是什么赋予了最高法院如此至高的权威呢,说来你都不相信,是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自己赋予自己的!又有人要问凭什么?最高法院既无财权,又无军权他凭什么让政府跟国会听他的?靠得就是一系列公正而又智慧的判决,一部伟大的宪法,还有早就在民众心中根深蒂固的对法律的信仰。 首先来谈这一系列判决当中的一个,就是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通过对这一案的判决初步确立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生活史上至高无上的,一锤定音的权威。 这一个案子有个什么背景呢?其实很简单,一个中国人很熟悉的词语“党争”!美国的建国先贤们对政党政治相当厌恶,他们认为政党实在就是结党营私,恶性竞争的代名词。华盛顿也不例外,他在位期间,国务卿杰弗逊跟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两人政见相左,逐渐形成了勾心斗角的两大派系,可见再伟大的人物都难免党同伐异。华盛顿对此深恶痛绝,但也无可奈何,当了两界总统就坚决回家种田。相比较中国历代统治者以挑动臣下互斗来巩固自己的地位,华盛顿实在是有点愚了。1796年离任的时候,华盛顿告诫国民:“党派终将成为狡猾奸诈、野心勃勃、毫无原则之徒颠覆人民权力的政治工具。” 可惜现实总是残酷的,老总统一走,两大派系就扯旗建党,拥护汉密尔顿的一派成立了联邦党,拥护杰弗逊的一派成立了民主共和党。熟悉国内历史的人就知道,一旦起党争,大概会有走到打内战的一天的可能。可美国走了两百的政党政治,就是没走到这一部,为什么?有一个权威在管着他,平时沉默低调,一出手就是雷霆万钧,一锤定音!民主不是没有权威的,人民的呼声也不一定就是正确的,精英们的理论不一定就合理,民主宪政要防止暴民政治和僭主政治就需要一群护法神来维护和解释宪法,抵制一切力量对宪法的侵犯。而这个时候最高法院的权威还是无足轻重,政党政治还很新鲜,一党专政还没有后来那么臭的情况下,两党任何一方都可以利用政权达到排斥异己的目的。这在刚刚诞生的美国国家政治当中,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1800年美国总统选举,联邦党人总统亚当斯败给民主共和党人杰弗逊。同时举行的国会选举当中,联邦党人也一败涂地,失去对国会的控制权。美国宪政体制面临严峻挑战,联邦党人会不会以一党之私继续把持政权,以暴力来压制对手,拒绝交接?这对美国这个新生儿来说,开国总统担心的事情不是空穴来风。还好,大权在握的联邦党人没有枪杆子出政权的思想,没有耍枪弄棒,搞一党独裁,而是采取了一种近乎阿Q的“合法斗争”。他们利用宪法赋予总统的任命联邦法官的权力,极力争取控制不受选举直接影响的联邦司法部门,借以维持联邦党人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以求卷土重来。 1801年1月20日,亚当斯总统任命国务卿约翰·马歇尔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参议院批准后,马歇尔于2月4日正式到职赴任,但他仍然代理国务卿职务直到1801年3月3日亚当斯总统任期届满为止,这位由国务卿上位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将在下面的案件当中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接着,趁新总统上台和新国会召开之前,国会中的联邦党人于1801年2月13日通过了《1801年司法条例》,该条例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法定人数从六名减为五名,以防止出现判决僵持的局面。但实际上,由于这项规定将从任何一位现职大法官退休或病故后才开始正式生效,所以其目的之一显然是想减少杰弗逊总统提名民主共和党人出任大法官的机会。同时,它还将联邦巡回法院由根据《1789年司法条例》规定的三个增至六个,由此增加了16个联邦巡回法官的职位。这样,即将下台的“跛鸭总统”亚当斯在卸任之前可以借机安排更多的联邦党人进入联邦司法部门。两个星期之后,联邦党人控制的国会又通过了《哥伦比亚特区组织法》,正式建立首都华盛顿特区市,并授权亚当斯总统任命特区内42名治安法官,任期5年。1801年3月2日,亚当斯总统提名清一色的联邦党人出任治安法官,威廉·马伯里身列任命名单之中,他就是本案原告之一。第二天,即亚当斯总统卸任的当天(1801年3月3日)夜里,即将换届的参议院匆匆忙忙地批准了对42位治安法官的任命。后人把这批法官挖苦为午夜法官。 自然这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突击提干,任人唯党的做法不可能不引起新上任的民主共和党总统杰弗逊的不满,上台之前他就铆足了劲准备给联邦党人点颜色看看。这个时候机会来了。按照规定,所有的治安法官的委任状应由总统签署、国务院盖印之后送出即为生效。当时新旧总统交接,马歇尔一面要向新的国务卿交接,他当时还兼着国务卿,一面又要以首席大法官的身份主持新总统的宣誓就职仪式,忙得晕头转向。结果,一疏忽,一些治安法官的任命状居然未能在他卸任之前送出,躺在案头留给新的民主共和党人的国务卿,而马伯里的委任状就是其中。 新官上任的民主共和党总统杰弗逊上台第一把火就是命令新任的国务卿麦迪逊扣留这批委任状,并示意麦迪逊把它们当废纸一样处理掉,算还联邦党人以颜色。 马伯里虽然腰缠万贯,但对治安法官这个芝麻绿豆官却非常在意。莫名其妙被扣了委任状,丢了官,他觉得冤得荒,非得讨个说法不可。于是,马伯里拉上另外三个同病相怜的倒霉蛋,剽窃前总检查长(现在一般译为司法部长)查尔斯•李为律师,一纸诉状把国务卿告到最高法院。他们要求最高法院下达执行令,命令国务卿麦迪逊按照法律程序交出委任状。控方律师起诉的根据源自《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d条中的规定:联邦最高法院在法律原则和惯例保证的案件中,有权向任何在合众国的权威下被任命的法庭或公职官员下达执行令状。 麦迪逊一看对手来头不小,便来了个兵来将挡、旗鼓相当,请杰弗逊总统内阁总检察长莱维·林肯出任自己的辩护律师。这位林肯先生真不愧是现职总检察长,办案派头十足,接了案子以后竟然连法院都懒得去,只是写了一份书面争辩送交最高法院,声称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一个涉及党派权力斗争的政治问题,跟法律压根儿就不沾边,最高法院管不着这种根本就扯不清楚的党派斗争。 接到控方律师的起诉状和辩方律师寄来的书面争辩后,马歇尔大法官以最高法院的名义致函国务卿麦迪逊,要求他解释扣押委任状的原因。谁料想,麦迪逊对马歇尔的信函根本就不予理睬。在当时的法律和历史环境下,麦迪逊这种目中无人、无法无天的行为是件稀松平常的事,因为联邦最高法院当时实在是一个缺乏权威的司法机构。制宪先贤汉密尔顿曾评论说:“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行动”,是“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一个”。1789年生效的美国宪法虽然规定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和制衡的格局,但这部宪法以及后来增添的宪法修正案,对于宪法最终解释权的归属问题从未做出任何明确规定。这部宪法没有赋予最高法院向最高行政当局和国家立法机构指手划脚、发号施令的特权,更别提强令总统、国务卿以及国会服从最高法院的判决了。 从宪政理论角度看,按照欧洲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卢梭关于限权政府、分权制衡、主权在民的宪法和制度设计原则,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的职能和权限应当严格区分,相互独立,彼此之间“井水不犯河水”。另外,在分立的三权之中,如果一定要判定哪一权处于更优越的地位,那显然应是拥有民意基础的立法权,无论如何也轮不到非民选的司法部门占据至高无上、一锤定音的权威地位。 这样,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实际上使马歇尔大法官陷入了一种左右为难、必输无疑的两难困境。他当然可以正式签发一项执行令,命令麦迪逊按照法律程序发出委任状。但麦迪逊有总统兼美军总司令杰弗逊撑腰,他完全可能对最高法院下达的执行令置若罔闻。既无钱又无剑的最高法院若向麦迪逊国务卿强行发号施令却又被置之不理,只会让世人笑掉大牙,进一步削弱最高法院的司法权威。可是,如果马歇尔拒绝马伯里合理的诉讼要求,那就等于主动认输,承认最高法院缺乏权威,无法挑战行政部门高官目无法纪的举动,不仅愧对同一阵营中的联邦党人战友,而且使最高法院颜面扫地。 审,还是不审,成为一个令马歇尔极为头疼的大难题。经过半个多月的苦思冥想,他终于琢磨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绝妙判决,令后人拍案称奇,赞不绝口。马歇尔的判决既表现出司法部门的独有权威,又避免与行政当局和国会迎头相撞、直接冲突,为确立司法审查(这个分权与制衡体制中的重要权力奠定了基石。 1803年2月24日,最高法官认5比0的票数(William Cushing大法官因病未参加投票)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作出裁决。首席大法官马歇尔主持宣布了法院判决书。 马歇尔在判决中首先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申诉人马伯里是否有权利得到他所要求的委任状?第二,如果申诉人有这个权利,而且这一权利受到侵犯时,政府是否应该为他提供法律救济?第三,如果政府应该为申诉人提供法律救济,是否是该由最高法院来下达执行令,要求国务卿麦迪逊将委任状派发给马伯里? 对于第一个问题,马歇尔指出:“本院认为,委任状一经总统签署,任命即为作出;一经国务卿加盖合众国国玺,委任状即为完成”。“既然马伯里先生的委任状已由由总统签署,并且由国务卿加盖了国玺,那么,他就已经被任命了;因为创设该职位的法律赋予该官员任职5年,不受行政机关干预的权利,所以,这项任命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赋予该官员各项法律上的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马歇尔的结论是:“拒发他的委任状,在本法院看来不是法律所授权的行为,而是侵犯了所赋予的法律权利”。所以,马伯里案是一个法律问题,不是政治问题。 对于第二个问题,马歇尔的回答也是肯定的。他论证说:“每一个人受到侵害时都有权要求法律的保护,政府的一个首要责任就是提供这种保护。合众国政府被宣称为法治政府,而非人治政府。如果它的法律对于侵犯所赋予的法律权利不提供救济,它当然就不值得这个高尚的称号。”马歇尔甚至上纲上线说:“如果要除去我们国家法律制度的这个耻辱,就必须从本案的特殊性上做起”。 那么,按照这个思路和逻辑继续推论下去的话,在回答第三个问题时马歇尔似乎理所当然地就该宣布应由最高法院向国务卿麦迪逊下达强制执行令,让马伯里官复原职、走马上任。可是,马歇尔在此突然一转,他引证宪法第3条第2款说:“涉及大使、其他使节和领事以及以州为一方当事人的一切案件,最高法院具有原始管辖权。对上述以外的所有其他案件,最高法院具有上诉管辖权。” 如果把马歇尔的上述引证换成一句通俗易懂、直截了当的大白话,那就是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当事人既非外国使节,也不是州政府的代表,所以最高法院对这类小民告官府的案子没有初审权。马伯里告状告错地儿了。按照宪法规定的管辖权限,马伯里应当去联邦地方法院去控告麦迪逊。如果此案最终从地方法院逐级上诉到最高法院,那时最高法院才有权开庭审理。 可是,富商马伯里高薪聘请的律师、前任联邦总检察长查尔斯·李并非不懂诉讼程序的外行,他之所以一开始就把马伯里的起诉状直接递到了联邦最高法院,依据的是国会1789年9月通过的《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 针对这个问题,马歇尔解释说:《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是与宪法相互冲突的,因为它在规定最高法院有权向政府官员发出执行令时,实际上是扩大了宪法明文规定的最高法院司法管辖权限。如果最高法院执行《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那就等于公开承认国会可以任意扩大宪法明确授予最高法院的权力。 马歇尔认为,此案的关键性问题在于“是由宪法控制任何与其不符的立法,还是立法机构可以通过一项寻常法律来改变宪法。在这两种选择之间没有中间道路。宪法或者是至高无上、不能被普通方式改变的法律,或者它与普通法律处于同一水准,可以当立法机构高兴时被改变。如果是前者,那么与宪法相互冲突的立法法案就不是法律;如果是后者,那么成文宪法就成为人们的荒谬企图,被用来限制一种本质上不可限制的权力。”话说到此,宪法的神圣性已呼之欲出。 接着,马歇尔趁热打铁抛出了最后的杀手锏。他斩钉截铁地指出:“宪法构成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的法律”,“违反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断定什么是法律显然是司法部门的职权和责任”。如果法官不承担起维护宪法的责任,就违背了立法机构所规定的就职宣誓,“规定或从事这种宣誓也同样成为犯罪。” 据此,马歇尔正式宣布:《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因违宪而被取消。这是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第一次宣布联邦法律违宪。 马伯里一看当个治安法官竟然这么费劲儿,连总统签了字、国务院盖了戳儿的委任状都成了白条,若要从基层法院一级一级地上诉到最高法院,还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灰心丧气之余,他只好撤回了起诉。此公后来当上了一家大银行的总裁,比当治安法官实惠多了。 从表面上看,联邦党人马伯里没当成法官,麦迪逊国务卿也没送出扣押的法官委任令,马歇尔似乎输了这个官司。但实际上,马歇尔是此案真正的大赢家。 首先,马歇尔通过此案向国家立法机构国会宣布:不仅宪法高于一切法律,而且判定法律本身是否符合宪法这个至关重要的权力也与立法部门无关。换句话说,立法机构不得随意立法,只有最高法院才是一切与法律有关问题的最终仲裁者。 其次,马歇尔通过此案向国家最高行政部门宣布: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司法部门。因此,司法部门有权判定行政当局的行为和行政命令是否违宪,有权对行政当局的违宪行为和命令予以制裁。这样,虽然宪法规定任何法律都应由国会和总统决定和通过,但最高法院拥有解释法律的最终权力,有权判定法律是否违宪。而最高法院的裁决一经做出即成为终审裁决和宪法惯例,政府各部门和各州必须遵守。所以,最高法院不仅拥有了司法审查权,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拥有了“最终立法权”。美国学者梅森(Alpheus T. Mason)认为,与英国王权相比,美国最高法院不仅仅是权威的象征,而且手握实权,“它能使国会、总统、州长以及立法者俯首就范”。 马歇尔的高明之处在于,从表面上看他的做法天衣无缝,因为宣布《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因违宪而被取消的做法是对最高法院自身权限的限制,所以国会找不出任何借口与最高法院对抗,也没有任何理由弹劾最高法院大法官。另外,马歇尔虽然宣布司法部门有权判定行政当局的行为是否违宪,但他并没有向麦迪逊国务卿发出执行令,只是建议马伯里去下级法院控告麦迪逊。这样,行政当局同样找不出任何借口与最高法院过不去,也根本无法挑战马歇尔大法官的裁决。实际上,杰弗逊等民主共和党人已经有所准备,即便是最高法院下了执行令他们也不会执行。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马歇尔来了一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在为马伯里正名争气的同时,避开了民主共和党人所设的陷阱,把判决转向法律与宪法孰重孰轻这一根本性问题。 美国的法律体系是成文法与案例法的结合,既然立法和行政部门无法推翻最高法院对马伯里案的判决,那么,按照英美普通法系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的原则,此判决将作为宪法惯例被后人永远引用。据统计,在最高法院以后的判决中,马伯里案高踞被引用的案例之首,达数百次之多。 根据这一经典案例逐渐确立的联邦法院司法审查权包括相当丰富的内容:第一,联邦法院是联邦立法和行政部门立法和行为合宪性的最终裁定者;第二,联邦法院是州立法机关和行政部门立法和行为合宪性的最终裁定者;第三,联邦法院,特别是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州法院的刑事与民事程序法规,以确定这些程序法规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的要求。 通过对马伯里案的裁决,马歇尔一方面加强了联邦司法部门与其他两个政府部门相抗衡的地位,使司法部门开始与立法和行政两部门鼎足而立,另一方面增强了联邦最高法院作为一个政府机构的威望与声誉,使最高法院成为宪法的最终解释者。可以说,这是美国政治制度史和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一个伟大的里程碑。一百多年之后,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卡多佐(Benjamin N. Cardozo)赞叹道:“马歇尔在美国宪法上深深地烙下了他的思想印记。我们的宪法性法律之所以具有今天的形式,就是因为马歇尔在它尚有弹性和可塑性之时以自己强烈的信念之烈焰锻炼了它。”马歇尔传记的作者史密斯(Jean E. Smith)赞扬说:“如果说乔治·华盛顿创建了美国,约翰·马歇尔则确定了美国的制度。” 但是,历史进程并不是涅瓦河大街,制度创新也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收场后,杰弗逊总统极为恼火。在杰弗逊看来,行政、立法与司法部门之间应当是一种三权分立、平起平坐的关系,凭啥司法部门要凭借司法审查权高人一等呢?杰弗逊认为:“宪法没有赋予法官替执法部门决策的权力,就像执法部门无权为法官作决定一样。在各自负责的领域,两个机构彼此平等独立”。“宪法欲使政府各协作部门之间相互制衡。但是,如果授权法官决定法律是否违反宪法,使法官不仅在司法部门的地盘自行其是,而且还在立法和执法部门的行动范围独断专行,那将使司法部门成为一个专制暴虐的机构”。 杰弗逊总统的担忧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政治现实的考虑。如果联邦党人控制下的最高法院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司法审查权推翻民主共和党国会制定通过的重要法律,那么,美国的分权制衡体制就会因党派斗争而陷入瘫痪。即使国会能够启动宪法程序弹劾最高法院大法官,但结果将是彻底削弱最高法院的政治地位和司法权威。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一场宪法危机似乎已在劫难逃。 然而,政治的奥秘在于妥协。尽管杰弗逊总统忧心忡忡,但出乎意外的是,在马歇尔大法官领导之下,联邦最高法院自我约束,见好就收,并没有单纯从党派利益出发利用司法审查权与杰弗逊总统和民主共和党人死拼硬抗,频繁地否决新国会的立法,使最高法院成为“专制暴虐的机构”。1803年3月2日,即马伯里案结束六天之后,在审理Stuart v. Laird案时,联邦党人控制下的最高法院妥协退让,承认了《1802年司法条例》的合宪性。更为重要的是,在马伯里案之后的30余年中,马歇尔法院再也没动用过司法审查权。而杰弗逊在8年任期内也表现出大局为重和超越党派分歧的宪政精神,保留了联邦党人在加强联邦权威方面的主要建树。 上面大多抄自任东来先生的原文,我没有多少法律知识,也就一抄。我现在要讨论的问题就是一个司法审查权的问题 首先还是一问,如何避免恶法?民主政治第一要反对的就是暴民政治,防止代表民意的国会恃民意为所欲为,用一个个专断的立法来剥夺人民的权利,最终颠覆民主制度。而这就要靠一部宪法来规定立法机关,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宪法是死的,甚至立法机关可以去修改他,如果没有一个专门的机关来维护解释,宪法只能是立法机关的档案袋。现在的问题就是谁来维护,谁来解释? 美国的立国先贤们,就曾经深入讨论过这个问题,他们在确立了行政权代表总统的立法复决权之后,仍觉不妥,他们觉得一个任期只有四年的总统还随时面临立法机关弹劾的危险,不足以抗衡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甚至有可能让总统沦为行政权沦为立法权附庸,让总统听命于国会,形成三权中一权独大的局面,这在现代宪政国家当中也不是新鲜事,比如日本政坛,国会对行政权干涉是政坛不稳的重要因素。本案中的被告,美国国务卿麦迪逊在制宪会议上曾经立主由法官和行政官联合对付立法机关的专断,行使立法复决权。可这遭到很多人的反对,让法官跟行政官联合起来否决立法,这为法官介入政治打开大门,一旦法官成了政客,法律的权威就难以保证,这对国家来说得不偿失。路德•马丁(制宪会议与会者之一)认为,这是一种危险的创新,法官本来就拥有对法律的否决权(即判定某一法律违宪,这在制宪会议之前就有很多州的法官行使过这一权利)没有必要再重复这一权利。再者如果法官否决了一项人民拥护的立法,这将使法官失去人民的信任,甚为不妥。 也就是说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们宁愿法官在一个个实实在在的案例当中去判决一项法律是否有违宪法,也不愿意法官们主动上阵与立法机关搏杀。而我认为,如果让司法机关去直接面对立法机关也实在是不明智的,因为法官手里面的的牌实在太少,面对恃民意握财权的立法机关实在底气不足。而在法庭上法官确有不可侵犯的权威,没有哪个机关敢在法庭上挑战法官的权威。 而让法官在实实在在的司法案件当中判决某项立法违宪,好处就在于,第一,有实实在在的侵害发生,避免了纯理论的无谓争论;第二,在行政官的立法复审权之后再加一道闸门挡住恶法,要知道总统还是有机会勾结立法机关的。相反不依赖民意的法官则独立得多。第三,在法庭上立即中止恶法,防止再次侵害,确立的对法律的信仰,法律的权威只能在法庭上确立的,绝对不会在吵闹不停的民意代表那里确立。政治总是肮脏的,但没有任何美国人敢骂法院肮脏。法律是需要信仰的,没有信仰,法律就是废纸。 美国人用最高法院来进行司法审查,违不违宪由最高法院说了算。中华民国的46年宪法,干脆把美国的这一不成文的做法写进宪法,把宪法的最高解释权给了司法院,这就是美国宪政历程对世界的贡献。但也不是每个国家都这么做,有些国家的违宪审察程序掌握在立法机关手中,比如法国,日本,等等国家,一项立法违宪的时候,由国会成立专门的委员会加以审查。我不得不说,这种做法虽然有其公正性,但是国会毕竟是立法机会,自己来审查自己难免有失公允。再者,如果法官没有当立断判决某一法律违宪的权利,那么必然导致恶法要反复侵害人民权益多次,才有可能被立法机关觉察到并加以纠正。而立法机关的争吵与程序又将拖延恶法的取消,法官在这之前对保护人民免遭恶法侵害无所作为,只能让法庭的权威扫地。而如果人民对法律失去信仰,他们就只有信仰暴力了。 费城立宪会议结束的时候,富兰克林曾经指着一幅油画说,画家们发现他们很难将自己画的旭日区别于落日,因为在画面上你很难分辨他是在落下还是在升起。但在签署宪法之后,他确信,这轮太阳是在升起!一部宪法能不能保证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在于它本身的合理性,更在于怎么去维护它。富兰克林的自信来源于哪里,我这个土憋当然不知道,但美国的人民跟法官确实没有让他失望。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的贵族托克维尔仅用了九个月的时间观察就得出了他对最高法院的结论“联邦的安定、繁荣和生存本身,全系于七位联邦法官之手。没有他们,宪法就是一纸空文。行政权也依靠他们去抵制立法机关的侵犯,而立法机关也依靠他们使自己不受行政权的进攻。联邦依靠他们使各州服从,而各州则依靠他们抵制联邦过分的要求。公共利益依靠他们去抵制私人利益,而私人利益则依靠他们去抵制公共利益。保守派依靠他们去抵制民主派的放纵,民主派依靠他们去抵制保守派的顽固。他们的权力是巨大的,但这是受到舆论支持的权力。只要人民同意服从法律,他们就力大无穷;而如果人民忽视法律,他们就无能为力。” 又过了一百年,哈郁克坐在出租车里面,听的哥大赞了一通罗斯福总统之后又说,“无论如何,总统不应该干预和削弱最高法院,而且绝对不应该这样做”。一个的哥对政治的见解让这位学者非常惊讶。我们大概就能理解为什么美国的最高法院具有这么高的权威,而美国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宪政。 January 11 百利金Pelikan 100型古董钢笔 Pelikan公司总部位于德国汉挪威,是世界著名文具生产企业。该公司生产的钢笔以书写流畅闻名。Pelikan 800在1990年代曾连续三年超过Montblanc 146被德国钢笔收藏家杂志Scriptum评为The Pen Of The Year.
我收藏的一支: 这支笔大概生产在33年,我也是估计。不过肯定在二战之前了,二战期间Pelikan出过一系钢尖100,因为黄金管制了。这只笔现在活塞运作良好,上水完全没有问题,插上新的pelikan笔尖依然能用,只是惊叹德国人的制笔工艺。有时候德国人严谨过头了,曾经有一个小故事。说德国人的坦克制造水平世界一流,技术跟设计都是一流,为什么在坦克大战中屡次输给俄国人呢。后来一个俄国人说,你拆开德国的坦克可以看到,他制作的一个齿轮能使用十年,而苏俄的坦克一个齿轮能使用一年就不错了!但是在战场上无论你制作的坦克多精良,平均使用寿命只有两周!既然只有两周的寿命,你有何必把一个齿轮制造得如此耐用呢? 造价低廉生产周期短的产品总能压缩精品的市场,这是钢笔敌不过中性笔的悲哀。 不过,一支相伴一生,手感如一,可以信赖的钢笔,跟一堆廉价的不怎么可靠的中性笔摆一块,你会选择哪一个? 我的答案是钢笔,因为可能,你一辈子扔掉的中性笔,的价格超过一支好的钢笔,造成的污染跟浪费更超过一支钢笔。 墨水笔上水系列简介
2 月牙上水(CRESCENT FILLING)
8 活塞上水(PISTONFILLING)
December 22 王佳芝爱得是谁?评色戒中的情与爱色戒中王佳芝爱得是谁? 怱怱看了色戒,有点小小的感想。有一个疑问王佳芝到底跟易先生相爱了吗?我觉得没有他们之间就是两个可怜人的相互安慰。疯狂的透支对方的身体来互相安慰。 王佳芝爱的是邝裕民(王立宏)。她问邝“三年前,你可以的,为什么不?”邝无言以对。女人想给男人第一次,这不是爱又是什么呢?可惜邝没敢负这个责任,而把王佳芝推给了一个经常玩妓女的男人。也许在邝的心目中,这样的色诱只有妓女才可以做,而他不会娶一个妓女的。“妓女”这个词在电影中出现多次,显然王佳芝是把自己的处境等同于妓女的。第一次如同妓女一样的失去,那以后自己的身体给谁不是一样的呢?如果是另外一种情况,邝勇敢的站出来为王佳芝破身,电影中交待他们是有等朦胧的感觉的,是不是邝就有道义上的责任去为王佳芝安排刺杀之后一切归宿呢?这种道义是存在的,邝如果这样做了,他是一定要付这个道义的责任的,他没有勇气。一个男人有勇气去战场杀敌,却没有勇气为一个因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的女人负责,看似矛盾,其实不矛盾。邝是一个懦夫,有血性却无勇气,他只敢在传统的范围内热血喷涌,却不敢越世俗的窠臼雷池一步。而王比他勇敢得多,因此王佳芝也要比邝比任何人痛苦得多。 她的痛苦在于,她几乎付出了一切,来实现一个男人的梦想。 而这个男人却躲躲闪闪,不敢面对。有人会问,她不是为国家与民族献身吗,错了!国家与民族是在这个男人口中说出来的。她听得最真切。 易先生爱上王佳芝了吗,没有。他只是需要一个人的安慰,一个人的身体给他带来的麻醉。在日本餐馆里面,外面的烂醉的日本军人和里面的易先生何其相似。“跟着粉墨登场的一班人,还在荒腔走板的唱戏”他们都自己自己的结局是什么,他们需要暂时的脱离苦海,寻求一点安慰,只不过外面的日本人在酒精里面麻醉,而易先生在王佳芝的身体里面麻醉。“只有那个时候,他才知道自己活着”,不是嘛,都是一群行尸走肉!邝不是一个良心全无的人,他有爱有恨,只是他现在已经无力自拔。 于是两个可怜的人走到了一起,疯狂做爱,透支着对方的身体,只是为了寻求片刻安慰,那高潮的几秒钟足以让他们忘掉一切。但是一旦清醒,他们又陷入现实的痛苦。易先生是不愿意清醒的,片后面易的手下早就掌握了王佳芝一帮人的情况,为什么作为情报头子的易先生却半点没有怀疑?显然易是一直在怀疑的,只是他不愿意面对,不愿意清醒。这就是为什么最后,王佳芝一句快走,易先生能立马反映,没有半点疑问的冲出去!其实易心中早有了答案,他不愿意面对而矣,到最后他入戏了,都有点忘了,这个时候王佳芝的一句话证实了一切,他清醒了,求生的欲望让他来不及作任何疑问。试想如果他爱上王,完全相信王,他怎么会对王佳芝的一句“快走”如此反应? 王佳芝是一个勇敢的人,勇敢得敢于面对一切。当她痛苦的时候是易先生在安慰,易的只言片语,易的稍许举动让王佳芝沉浸在一种虚假的被爱的环境里,她也暂时麻醉。女人都需要被爱,她沉浸于这种虚幻的情爱,她难以自拔,她数次要求赶快行动,也是一种自我的挣扎。到易为她准备了一枚钻戒的时候,她真的感动了,且不论这种感动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真的爱情,但是她已经决定要回报,她救了他。 出了之后的王佳芝异常的轻松,甚至听到一个伪警跟老妈子的玩笑也会会心一笑。她不欠易先生了,不管易是真还是假,她回报了。当她摸出毒药的时候,她想到邝裕民。 没有想到 的是,她没有吞下药丸一死了之。她选择了面对酷刑,面对子弹,还有面对那个让她爱让她恨,带他走到今天的男人,邝裕民,陪他一起去死。她走到今天,不是正是为了实现邝那幼稚的可笑的报国梦吗,剩下的就是这部戏的收场,一起面对死亡。 女人放弃清白,放弃尊严,放弃梦想,一半是为了国家,另一半是为了一个男人的梦想。 September 21 “柯巴”和“卡莫”人人都知道革命最费钱!一分钱急死英雄汉,一分钱也急死革命家。想当年孙大炮要革命,为了筹钱,什么没干过?非法集资,卖革命股票,还有就卖他老哥的牛了。革到老才发现都是一场空,革命尚未成功?!还得学苏俄。不过苏俄确实有可学之处,特别是搞钱,孙大炮算找对师傅了。苏联共产党革命前怎么搞钱?听我慢慢道来。 共产主义运动向来重视理论指导实际,就是搞钱也有个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是什么?就是“剥夺”。剥夺什么意思呢,列宁说,就是抢那些抢来的东西。既然资产阶级可以剥削,为什么无产者不能“剥夺”? “有一个布尔什维克老头向一个哥萨克解释什么是布尔什维克主义,解释得很明确。哥萨克问:‘你们布尔什维克真的要抢东西吗?’那个老头回答说:‘对,我们要抢那些抢来的东西。’” ————《列宁全集》26卷486 有了理论就得有实践的人,这就不得说说两个著名人物“柯巴”和“卡莫”,而这个柯巴就是后来的斯大林。这两个人在老家格鲁吉亚搞了一次著名的剥夺事件,抢劫国家银行的运钞车!这次抢劫非常的成功,一个是柯巴的计划周详指挥若定,还有就是卡莫同志的勇敢无畏了!大家都知道中国有个张君,可不知道格鲁吉亚还有一个卡莫,比张君要厉害百倍,他还有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 1907年6月26日上午十一时左右,第比利斯的埃里温广场上人很多。两辆马车朝广场驶来,车上装着国家银行的一笔巨款,银车由哥萨克护卫队押解。之前不久,广场上就停了两辆敞蓬马车,其中一辆坐着两个女人,另一辆坐着一个着军官服的男人。银车一到广场,穿着军官服的男人发出一声号令。突然五十来个革命者一下子从人群中钻出来,他们向银车和护卫兵投掷炸弹。五十多枚炸弹之后,革命者抢走了所有的钱。有资料说抢了三百五十万卢布,资料说有二百五十万。 几个月后柯巴和卡莫两个革命罗宾汉在柏林见到列宁,把剥夺得到钱奉献给党。列宁从此对柯巴另眼看待,1912年就把这位后来的斯大林,补进了中央委员会。不过这笔钱也不怎么好用,革命家李维诺夫就是在洗这笔黑钱的时候被德国人给抓起来了,逼得中央委员会只得把这笔黑钱给烧了。哎,可惜,这可是革命者用命换来的阿。卡莫老哥一急,居然想炸了德国的门德尔松银行,直接抢德国马克!都是剥削阶级,哪儿不是一样剥夺阿!不过这次还没有行动就被党中央给取消了(因为布尔什维克那个时候还只是俄国社民党一个派别,孟什维克反对搞这种恐怖活动,并把柯巴给清除出社民党了。) 由于叛徒的告密,卡莫被柏林警察给抓起来了,为保守党的秘密,组织上叫他装疯,他还装得挺像,上吊,割腕,撞墙,几乎跟真的一样,如果不是德国人及时赶到,他可能就成烈士了。德国也不信他是疯子,把他转到精神病医院进行医学试验,脚心钉钉子,烙铁烫身体,他居然半点正常人的反应都没有。德国人能想到肉体刑罚几乎都用过了,他始终没屈服,但是德国人屈服了,医生们出了个证明,他真疯了,给送到俄国去。俄国人又从头再来一遍,当然比迂腐的德国人要极端得多,完全可以把正常人逼疯!但卡莫哥还是该痴呆的时候痴呆,该发狂的时候发狂。想想佘祥林你咋没这样的耐力,不过也不好,都有这能耐中国警察都要辞职了。 俄国人还是不信他疯了,送他上了军事法庭。卡莫根本把法庭当空气,若无其事的用面包屑喂鸽子!这回法官屈服了,又把他送回精神病医院了。后来关在麦捷赫监狱,最后这家伙还成功越狱,真是个奇人。不过离开了柯巴,卡莫搞剥夺总是失败,哎有了五虎将还得要有诸葛亮。诸葛亮去哪里了呢,斯大林去搞理论了!后来一国领袖怎么能老搞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呢?再说说这个卡莫的结局,卡莫后来不怎么得志,毕竟抢劫这本事对社会主义建设没什么用,但毕竟是革命干部,苏联成立之后给安排到第比利斯财政委员会。不过还是郁郁不得志,整天喝酒,讲当年如果跟着总书记“柯巴”搞抢劫。说来说去就举国皆知了,自然在苏联共产主义的的熏陶下的人民认为这是一种革命的侠义行为!但在国外这种资本主义社会里面,被资本主义虚伪道德所欺骗的人们可不觉得这有什么光彩。美国前驻莫斯科大使布利特说:罗斯福以为坐在克里姆林宫里的是一个绅士,其实,是从前高加索的一个土匪!看,国外反苏势力对领袖的诋毁总是不遗余力的。不知怎么的,斯大林也突然觉得不光彩起来,某天一辆汽车把第比利斯里的那个“焦大”给撞死了,有趣的是那时候第比利斯总共只有四辆汽车。 孟尝君养着鸡鸣狗盗之辈,王介甫就说:士所以不至。列宁晚年也后悔提拔了斯大林,想清除已经来不及了。革命领袖就是英明,柯巴只有一个卡莫,斯大林却有一个国家机器,红军到德国,红军到中国东北,也剥夺了一回!老毛病了,改不了,还是这样来得顺手! 搞银行毕竟只有柯巴有这个魄力,难度也太大,列宁还嫌不够,他还要搞一点小小革命的恐怖主义,他说:我劝告为数众多的我党所有战斗小组不应再无所作为,要进行一系列的游击活动,要正确根据代表大会的决议……尽量少“侵犯”和平公民的“人生安全”,尽量多侵犯密探,积极活动的黑帮分子,警察、军队和海军的长官等等的人身安全。(列宁选集第11卷)。自然是,当官的钱当然要抢,为什么不抢?列宁的理论指导得是阿!相信我们国家的盗贼们一定也读懂了这套理论,不过盗匪大爷们列宁可说过“尽量”少抢些平民吧。哦对了,不知道那时候小贩们处境怎么样,不然列宁一定在“黑帮分子”后面再加上“城管” 这一样来列宁又搞抢劫又搞洗黑钱,还要搞点恐怖活动,俄国政府能不有点反应吗,当然得有点反应。就是毛主席也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邓小平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哈哈,反动派也有苦衷阿。雀儿都要叫几声,何况双头鹰? 不过罗曼诺夫王朝不知道是震慑于革命者的英勇无畏,还是有点资本主义的虚伪人道主义,居然抓了斯大林没有弄死他!不过斯大林可比罗曼诺夫们的贵族老爷革命多了,他对付政治犯,不仅叫他们死,还叫他们精神失常,自己污蔑自己,李维诺夫不就骂自己是叛徒?这些招术真高,不知道卡莫如果是政治犯,斯大林的法庭上还有没有心情喂鸽子? September 14 毛泽东对邓小平谈拆迁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邓小平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于是乎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壮年。到那里去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结果农民还是胜利了。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这样的事情不少。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成都有一百多学生要到北京请愿,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在四川省广元车站就被阻止了,另外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到了洛阳,没有能到北京来。我的意见,周总理的意见,是应当放到北京来,到有关部门去拜访。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无非是矛盾。 世界充满着矛盾。民主革命解决了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一套矛盾。现 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矛盾也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 出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 。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 毛泽东论拆迁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May 23 黑社会居然也这么堕落今天偶然看到一则消息,“要了包厢还要‘股份’”,某出来混,居然让某菜馆老板每天都留一个包厢给他,这还不算,还要“干股”,搞得几个小老板翻了,叫了警察叔叔,这几个就混进监狱了。读到这里,小弟我不禁拍案了,黑社会也这么堕落了! 这年头干什么事都得上路,不上路大家没得玩,就翻船。混黑社会也是一门艺术,靠得是素质。小弟我最喜欢的还是七十年代以前的黑社会。这得说说美国的黑社会,不是我崇美,因为中国七十年代没有黑社会,该混黑社会的都去文攻武卫了。美国本来没什么黑社会,因为美国是个清教徒的社会讲得是勤劳本分。后来怎么有了呢?因为美国有些政治家太道德化了,认为酒不是个好东西,酒行增加家庭暴力,增加犯罪率,于是敢为天下先,把酒给禁了。明眼人都知道,酒这东西怎么禁得了,男人总得找点乐子。于是黑市酒到处都是,利润非常大,吸引了大量的犯罪分子。 可以想像,有个什么狠老板暗地卖酒,胡佛怎么忍得了,戴上钢盔,拎起冲锋枪就过去把老板跟镇压了。卖酒的急阿:禁酒禁这么严,你怎么不禁同性恋呢!你有FBI,我们也有阿,我们组织个黑社会,有组织镇压对有组织犯罪。于是美国的有组织化犯罪的黑社会就产生了。 现在很多人都把黑社会跟毒品交易联系在一起,其实早先的黑社会不干毒品活,看过《教父》的朋友就知道考利昂家族就因为不愿意参与毒品交易才跟别的帮派火并的。这就是上路!卖点酒给美国人民添点乐子那是黑社会的义务,当然顺便搞点钱养活老婆孩子,毒品这种危害美国人民健康的事情怎么能做呢?所以七十年代之前的黑帮还挺可爱,还是那句话“上路”有所为有所不为,凡事有个底线。卖毒品算什么黑社会呢,那只能叫有组织化犯罪,黑社会应该是法制社会之外的维护社会和谐的力量,明的社会有法律,黑社会也得有道义。比如上面说的美国主流社会泛道德化了,黑社会就能把错误的私底下调整一下,让老百姓也有好处可捞。 就像整个城市既要有高楼大厦也要有下水道一样,这个社会没了黑社会也运转不灵。你比如说某个小混混喝酒闹事了,酒店老板怎么办?打电话叫警察叔叔,警察叔叔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别浪费了,这么点小事怎么老是麻烦政府呢,再说了一个大好青年给弄局子里去,档案上写个什么,害了前程也是良心上过不去。可是一天好几起,总得有个办法阿。 问一下:你老大谁阿?然后打电话来,叫说得上话的把事摆平,把小弟领回去好好教育一下。带小弟也要讲教育阿,不要欺负老太太,小孩子,不要人多欺负人少,要讲点素质阿。店铺老板们都是衣食父母阿,只要按时交保护费,黑社会就责任维持一下了。你看不要花纳税人的钱,事情就解决了,这不是很好吗。 当然混黑社会也得有道义,不能乱拿,动不动就干股,叫当老板的没得赚了那就是不上路。解放前也有白要干股的,但那叫血股,绝对不是靠暴力乱来的。怎么搞,比如我想要吃这个赌场的干股。你穿戴干净了硬挺在人家赌场门口,让看场子的人打,一柱香之内,要你要吭了一声,叫了一声疼,你就是孙子,这不是你混吃的地方,滚回去吧。要是你挺住了,你就是爷,以后月底按时给你奉上月例。这就是规矩,这就是“路”!一顿打砸抢就想要干股阿,那还有法律吗,黑社会也不答应阿,黑社会也有老婆孩子呢! 像这则新闻当中那样不上路数的黑社会不行,导演不上路,张钰还翻呢,何况老板们呢。还得回归老传统,现在有个不好的习惯,好比泰森喜欢纹个毛泽东,讲得是刀片子下面出社团,这不行,还得拜拜关二爷,关二爷何等的人物,绝对不会拿大刀片子往小朋友头上抹。 就说到这,最后呼吁一下,黑社会也得加强一下思想政治教育,也整个八荣八耻,教育小弟别给社团丢脸。 October 22 一位日本老太太突然想起许多年前的一件事情。我和几个朋友漫步上海的豫园,上海的古典园林我知道的也独此一家。 说老实话,我并不知道如何欣赏古典园林,但我特别喜欢豫园的环境,一种恬静典雅的氛围,只要远方的朋友来,我都会带着去转转。 那一次,我走过一个门洞的时候,看见一个老人在拍摄院墙上的龙头。我停住脚步,生怕打搅了他。 老人旁边一位老太太,微微的欠身,并向我微笑至意。突然我觉得有点不知所措。向来接受别人的感谢,我或微笑,或口头招呼。但这个欠身的微笑,我似乎从来没遇见过,那样的得体,端庄,银色头发所展示的安宁慈祥,瞬间征服了我。 我在是傻傻的一笑。 不一会,从他们的语言得知,他们是日本人。 没有虚饰,没有造作,一个动作就是一种文化底蕴。 我忘了那天我带谁去参观,但那两位老人,我记忆犹新。 突然记起来,一位西方的漂亮女孩在豫园的垃圾桶边捡起别人丢差了的面纸放进垃圾桶,那也是在豫园。 一声感谢,不仅仅是礼貌。 June 17 潜规则下的典型与非典型腐败放假回家,闲来无事,又把吴思先生是书拿来看看,总觉得他的书是我近几年以来看得最好的书。据我的了解,吴思先生用详实的史料说了明了中国的历史的阶层的划分不应该单从经济方面来衡量,而应该从权力及权力的衍生物来看。 吴思提出一个元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真是洞悉历史真相的神来之笔。也就是说明了一个道理,权利来源于暴力,权利的元规则就是暴力。路易十四说君权神授,也有人说权利来源于人民。我觉得在非正常的状况下,我还是比较赞同路易十四的说法,权利来源于上帝,至少这样的情况下,万不得以还可以去学杨秀清跳一会神,然后教训一下君主,或者学徐阶勾结道士,搞出个“严嵩是奸臣”!如果权力来源于人民,你就能代表人民?!吴思把暴力和劳动等同为获取价值的元手段,算是看得透。其实人类之初,杀死一头猪得到肉,和杀死一个人,抢他的猎物是没有区别的。我们说劳动光荣,成吉思汗和努尔哈赤估计会喊掠夺光荣。 当然我们现在需要一本又一本的政治学著作来掩盖这一真相,因为中国向来不乏敢干的玩命之徒。了解真相的无非两种人,一种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自己起来干的,像刘邦,朱元璋之类,一种是“不食周粟”的是伯夷、叔齐一样的人物,我玩不过你,我不玩了,当我不存在行了吧。 当然像我们一样的普通人还是要吃饭,还是要光宗耀祖,还是要有入世有一番作为的,赵孟頫都食蒙古粟了,我们当然不需要那么看得开。所以我们每天面对的就是这一元规则之下的一切衍生物,也就是吴思所说那种合法伤害权,或者就是血酬定律,吴思说得很形像,点出了根源,后来我又看了易中天先生的一本小书,他提出了非典型腐败,典型腐败这样两个概念,我觉得这是可以说是对吴思先生的看法一点很好的补充和细化。 就拿清代来说,你拿陋规,林则徐也拿,这不算腐败,不过分,但是从道义上从公开的规则来说这就是腐败,所以易先生给起了一个名字叫非典型腐败,大家都在搞,都能容忍,或者统治者看不出威胁到自己的统治。典型的腐败就是大家都无法容忍,统治者也看到其危害,比如科场舞弊,这得罪面太广了,统治者不能不管,所以一有科场案,必是血流成河的。 腐败这个词现在大都来形容政府官员的以权谋私,但是扩展开来看看,以谋私的目的来破坏正常规则的行为都叫作腐败的话,那就非常有意思,我们会发现,我们生活在样的形形色色的腐败当中。 我年前跟一个前辈聊天的时候,他告诉我一个非常好玩的故事。他90年代在一家企业干的时候,经常去讨债,讨出了一些经验。一次他去湖北讨一笔钱,那个老板天天好吃好喝的给招待着就是不给钱,我的这位前辈知道他是想拖,拖到你没有耐心。他就想了一法子,到医院去看病,然后给医生塞了两百块钱,说:你给我开个黄疸病,医生也就同意。他又在外面玩了一晚上,第二天一脸病相到了老板家,说:我这几天蒙你招待,可惜可能水土不服得了点病,可能要多留几天了。老板不明就里,最后终于看到那张诊断书,把老板全家吓个够呛,马上把钱结清,把瘟神送走。我们看这里老板拖货款是一个非典型腐败,这年头谁手头不紧会,钱在一天是一天,总比没有业务做得好,这些大家都可能容忍,大家都接受,反正是大公司拖小公司,小公司拖包工头,包工头拖工人。我的这位前辈买通医生做假也是一种非典型腐败,看不出来什么危害,只是大家都行方便,有何不可?于是我们就形成一个怪圈,大家都抛开了一套冠冕堂皇的规则,用非典型的腐败来对付非典型的腐败,于是非典型腐败,潜规则就比什么都管用。 你人事腐败是不是,我跟风,找对门路谁不能上?你想占我的位置是不是,我也搞你的黑材料,谁没有个小小的过错,放大一下不行?你抓我是吗,我把所有跟我有勾结的人材料都存着,不放我出来大家都完蛋。可见这些非典型腐败的力量之大,因为好像这样的元规则之下,也只有门外的两个大石狮子干净。 我初中同学说我是刚出师家门,涉世不深,最近也真体会到了,我确实比较年轻,不过如果说入世,就得说说这些潜规则的学习了,如果触犯了,可能比做错老板交待的事后果还严重。年前我替我妈妈收一笔款子,那种挺了好几年,只有债主打电话来对方才能想起来的那种。我妈妈的条子上写得是1750,结果那财务就给我1700,我一个楞头青就说,我妈妈说是1750阿,还有五十呢?那财务脸上当场就不好看,说:上次汇款的汇费。我反驳,什么时候规定汇费我们承担?当场就僵了,好在我妈妈打电话说了好多好话,才终于拿到1700,那五十我妈说了,给财物买点东西,没有什么好意思的。中国的语言真是非常生动,这个意思又是动词又是名词又是暗示又是表白。 当然后来,我妈妈就骂了我一顿,说还要给那个财务道歉。这是我错了吗?还好看了吴思的书,这就是潜规则,这就是非典型腐败。因为你下次还要找他要钱,还要拜托他们在老板那里给你说好话,要不然吹吹风你的业务就结束了。这个零头就是贿赂财务,下次好办事阿,下次来拿钱,来结账给你点优先,这就不是五十块的价值了。对方的老板不知道吗,他知道,但是他不会觉得有什么,他的员工他能不护着,财务也就财务的招,再说剥你几十块又不多,等于他发了工资,你不满,就不要来接业务,有的是人来做,谁叫你干这行?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伤害力,明朝一小吏涂洗一字就能让将官们送上贿赂,张居正都说:你能不贿赂他们吗?这些非典型的腐败就建立在合法的伤害权上。 有些人会说,你说的这些不都是在重复吴思吗?我说对,但是我要说非典型腐败和典型腐败的界限问题。比如我刚说的那个前辈,他去讨债,人家老板还只是拖拖;到我去讨债人家的财务就把收陋规当成很正常的事,我破坏之,我妈妈都要责怪我了。以前只是拖拖工人工资,算是一种非典型腐败;现在发展到了全都不给,你“跳楼秀”都不给;再到现在矿难一个又一个,人命都不在乎了。从拖的非典型,到完全赖账的非典型,再到矿难的非典型,大家没有看出什么吗,非典型的腐败不断的扩展,不断让典型的腐败变成非典型的,让大家都接受,都大家都容忍,不忍也得忍。 再来看看明朝,朱元璋可谓是殚精竭虑,为子孙打下铁桶一样的江山,他对腐败分子的手段是非常严厉的,前线将领领重兵在打仗,儿子腐败了,朱元璋不听权宜之计的劝阻,直接拉出去砍了。非典型的腐败被压制在一个非常小的范围内,估计也就送块肉算个小腐败,也能砍了你。这大概在制度草创之初,大家对制度还存在敬畏之心,对潜规则还没有摸透。但是到后来海瑞吃个肉都成了新闻,这就到了只有石狮子才干净的地步了,明朝的官俸很低,正常情况下吃得起肉算不错了。这样的非典型腐败氛围之下,也只有海瑞这样的坚持操守的理想主义者才干净。非典型腐败进一步扩大的明末,要想办事就非得拉下操守的面皮,把潜规则好好的研究一番才行。明末大将刘铤也不免俗,他给上司送点礼,结果被万历抓住了,虽然立有大功,却落得有一个革职永不续用。当时人都有不平,不就送点礼阿,这年头谁不求着谁阿,可见这些已经是官场定规了。如高拱张居正一起辅政时,宁用腐败能干的官员,也不用廉洁少才的官员,算一种对非典型腐败的让步。统治者也止不住,也没有必要止,只要你能干事,就算贪点,也没有关系。 其实这些也没有什么,大家还都能接受都能容忍,因为就是非典型的腐败外延不断扩大,但是都能干事,胡宗宪也只能党附严嵩才能施展?严嵩还不是把皇帝伺候的舒服,还顺便为家乡搞了几件好事?官僚政治在没有体制外监督的情况下,想干点事大概只有通过这些不断扩大非典型腐败的外延来达到目的。 这个时候非典型与典型腐败的界限还很明显,至少,大家是非还很清楚,还不至于威胁统治。到了万历朝,其实是一个大破大立的时代。其先是张居正的立,他通过考成法,督促钤制官吏,给晚明的统治带来一线希望。也许就是这种压制非典型腐败的手法太激烈,形成死后墙倒众人推的局面。要注意的是他要推行这一套也要靠一些非典型腐败的手段,比较夺情风波中,哪样手段是正大光明的?这样一个没有体制外监督的官场中,你无法都用正常的手段达到目的。因为谁能监督暴力这个元规则? 大概张居正死后就是万历大破的时代了,他搞腐败搞得真有一套。派出矿税太监,把民间搞得鸡飞狗跳,连地方官都看不下去。因为这些太监代表最高暴力的代表皇帝,带着一帮狗腿子为非作歹,强抢大户,能容忍吗,强奸民女,能接受吗,挪用官银,能不问吗?这些行为是无论哪一个政权都无法正大光明包庇的,但是万历继续派,继续搞!哪里还有非典型与典型腐败的界限?完全没有了,只有暴力最大者说了算这样的元规则了,这样的元规则赤裸裸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也就是天下大乱的时候了,大家都看穿了,不就是暴力吗,谁没有两只手阿,拉只队伍我也学太祖!李自成就出来了。同样的,慈禧杀戊戌六君子居然不经过审判,制度都不要了,雍正都不干这样的事情,这个老娘们居然干了。于是大家都看清了,不过是杀人吗,谁不会? 大家一起杀,于是孙中山就出来了。 非典型腐败是与官僚政治与生俱来的东西,大概地球不爆炸很难清理干净。典型性腐败谁都不容忍,美国不能容忍的,中国同样不能容忍。关键是你不能把他们的界限搞模糊了,搞得大家不知道什么是潜规则,别太赤裸裸了,别搞得大家把元规则搞明白了,那就血流成河,不好玩了。 经常有些人会说民主有什么,自由有什么,言论自由有什么,再好的制度有什么,美国不照样是时不时的出些腐败案?这些话常常让我语塞。写这么多的废话也就是想集中解释一下,或者说反驳一下。 这些腐败案都是典型的,大家都不能容忍的,大家都不可接受的,我说世上总不乏亡命之徒,总有几个人会干这些事。不管什么样的制度总会出一些。但是好的制度能不断的压缩非典型腐败之于典型腐败的界限,这样来自体制外的监督力量不断的打击不正常的非典型腐败,使之无法扩大化。有些贪官临死前会喊:假如江西的新闻媒体能像美国记者曝光克林顿那样,敢于报道我的绯闻,我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这当然是笑料,但是现实就是谁不是先搞非典型腐败搞起来的?别的国家不能容忍的,你连说都不敢说。 美国六七十年代也有腐败危机,但是他有很好的新闻自由传统,水门这样的典型大案一经媒体曝光也绝无搞得下去的可能。如果在一个没有新闻自由的国度,尼克松在民众知情前一纸文件下去,谁都不敢作声了,也许这样的腐败就渐渐变成了非典型,大家都搞都容忍,也许美国的总统都姓尼克松了。体制外的自由独立的监督最大的功能就是把以正常的规则以公义以普世的价值观去衡量一切,不断压缩非典型腐败的空间,至少不让其扩大。 所以评价一个制度,一个社会架构的合理与否?不用去看典型的腐败大案,看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所流行所容忍的所接受的所无法拒绝的非典型腐败是什么,与典型的无法容忍的腐败界限在哪里。因为这些为人们所以接受东西总有一天会不断扩大不断把典型的腐败也非典型的了,总有一天会冲垮国家民族的道德底线,冲垮制度所能调节的最大限度,把民众赤裸裸的置于元规则之下,那个时候再多的政治理论都是无效的,非无数人头落地,才有秩序的重建。 拖民工的工资已经非典型了,完全不给似乎已经被接受了,但是千万不要把矿难也接受了,也容忍了,那是道德的底线。 不怕老婆不是真右派对于怕老婆这个话题来说,对于纯爷们正人君子可能有点不耻有点俗,但是有人就能从俗话说当中看出点微言大义来,比如著名的惧内人士胡适之先生,曾经在北京大学课堂上大讲惧内经:“一个国家,怕老婆的故事多,则容易民主;反之则否。德国文学极少怕老婆的故事,故不易民主;中国怕老婆的故事特多,故将来必能民主。”但是胡老先开这个玩笑的时候忘了一件事,中国怕老婆的事虽多,但是婆婆这个老太太的权威他没有考虑进去,中国的婆婆是很厉害的,自己媳妇熬成了婆婆总要摆摆威风的,这可不得了,传统家长制加上女性特有感性这种权威是没得制约的不讲道理的。比如慈禧,人家杀你个马,你就杀人一家,老太太掌权也没得民主,因为老太太不考虑理性,老把祖宗的东西拿出来压死你。 但是怕老婆就不同了,老公与老婆是平等的,没有老太太代表的父权,有的是先生的宽容与妥协,如果说男人更理性些,女性更感性些,也就说明理性对感性的尊重与爱护;如果说男人更优势点,女性更弱势点,这就是说明强势对弱势的照顾与重视;如果说男人更理想点,女性就可能更现实点,这也就说明理想对现实的关怀与立足。有的女权就要出来说了,男性有的女性也有,但是女性正因为就这些才美丽阿,硬要平等起来,就不美了。 这思想李敖就有,还举出个例子说美国的总统威尔逊这样的优秀的总统都差点落选,就因为老婆死了到再婚时间太短了,所以美国妇女就觉得这家伙太无情,不值得相信,他想说明就是女人太感情用事,太感性,搞不出民主政治,我想说的是真的民主政治是不管你的思想如何的,就是没得道理的想法,无理取闹的东西也要容得,要得允许其在政治生活中有一定的地位,不然大家都理性都排斥感性估计一个国家没几个人配得上去投票,索性不投票,让尼采去投票,但是这样的国家你敢待吗?我不管你是不是真有能力治国,我就看你长得不帅就不投你的票,这是我的权利!不管你怎么正确都不能忽视我的权力,懂得爱护老婆的男人就懂得自己再正确都需要考老婆的感受,这样整个家庭才会和谐,张维迎这厮就不懂,他就说:“正确的观点是不需要投票的,否则谈不上尊重科学。”这样说就不好了,即使你再正确也幽着点阿,我再是弱势你也不能忽视我的感受吧。都是你有道理你说了算,你理性你说了算,你精英你说了算,那我说不了话的就自杀算了。怕老婆的就懂得尊重老婆任性的权利,就得哄着,说不定还是老婆的正确,女性的第六感可灵。 有人说理性有什么不好,管理国家不是更需要理性吗?这话对,就拿德国来说,可以说这个地球上再找不到第二个理性的国度了,出了各种各样的理性主义的社会科学理论,希特勒一提出国家社会主义理论,德国人就跟着走了,结果差点把地球捅个窟窿,难怪胡适开德国的玩笑,希特勒索性就不娶老婆,要是他侄女不自杀,希特勒也不见得这么疯狂。因为理论这东西太难说了,就象各位在这里听我胡诌,也觉得有些道理,那要有假道学把毁灭世界说成是真理那也是非常可能。庄子早就说圣人不死大盗不已,你再是圣人,太太们都不信你忽悠,有钱看病上学买房就行,管你神六上不上天,女人掌权了大概大家都目标是过好日子,人民幸福国家就和谐了。男人就差了,一听而治国平天下,就热血沸腾了,就要起来干革命,啪一巴掌打得原来是自己的老爸!啪一巴掌打得又是自己的老师,毁的是无价之宝,丢的是千年传统,等到知道被玩了已晚,索性无耻到底。左派就是这样的爱被别人忽悠,总是不用自己的脑子,一付天下我独醒的样子,这样的人打老婆的也居多,例子很多,比如那个苏联名,\&……哦对了斯大林。当然象柴玲这样的极品女性还在例外,忽悠别人去送死,自己抹眼泪。 哈耶克说一个社会如果迷信理性和唯物论,这个社会就会变得非常浅薄,成为永远长不大的社会,要认识到宗教和非理性的东西有非常重要的功能。就象我们这个社会,真懂唯物论的有几个?真懂社会主义的又有几个?真懂的那个还叫我们摸着石头过河呢。大家都要理性都要唯物,这理论就庸俗了,以为拿一套理论来就可以指导一切,那理论也只有人要吃饭这种大白话的思想水平了。太太们就不同了,她们知道什么是实际,再好的理论也没有谈谈美容,聊聊时装来得实在,当然这些是要花钱的,大抵怕老婆的老公会认认真真的赚钱养家,不会到处胡咧咧,空喊口号。真要为老婆服务起来,也能落到实处,老婆心情不好,总有实实在在的办法哄老婆开心。换了个打老婆的主,估计整天说要怎么怎么样为你服务,要怎么代表老婆的利益,就是不说怎么实行。如果太太说的话,丈夫都听得,这国家就实际了,该是什么国力就干什么样的事,油盐酱醋茶哪样都实惠,电信移动都降价,不然怎么煲电话粥,怎么拉牌搭子。 经常被锁在门外的老公,大抵都有点自我解嘲的幽默感,胡适就有这种幽默感,大家知道的“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了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就是胡老先生的号召。胡老先生确实有这种度量,有这种谦谦君子风度,李敖这样说,周汝昌也这样说,这与他的幽默感不无关系。幽默感让人学会宽容与妥协。民主就是大家商议着办,有争论就大家妥协一下,你觉得你对就容不得砂子,谁反对就跟谁干,谁错了就置之死地?这些都不对,有点幽默感好不好?大家把老婆拉一起措个麻将,不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女人好勾通,女人天性就是这样的。孙大炮就没这种幽默感,老袁头暗杀是不是,你也不能挑动全国的战争阿,陈炯明主张联省自治,不问对错就讨伐之,也没有一种妥协或者商议的政治气氛,所以就留下国民党这个党国政治了。要是大炮的原配能管住他,跪几回搓衣板,估计这点戾气能消点。 男人太大男人就危险了,男人总有三妻四妾的幻想,辜鸿铭还为妻妾思想辩护发明了茶壶与杯子的理论,说只有一个茶壶配四个杯子,没见一个杯子配多个茶壶,虽然我很敬重老先生,但是这确实是胡说。一个茶壶配四个杯子那不就是四星围绕一个大星,还是一个人说了算,太太不喜欢我们右派当然也不喜欢。所以老爷们不管着点行吗,现在进去的官员估计没几没小情人。养了一个还想要第二个,接下去就得“敲剥天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还得养军队,还得养太监,就得乾纲独断了。如果大家只能疼一个老婆,只能怕一个老婆,估计想当皇帝的还真少了一些。英国国王爱德华八世为了老婆就退位了,一是他真怕老婆,还有就是这国王又不能配四个茶杯索性跟自己喜欢的人逍遥快活去,所以英国最民主,英国男人都是右派。李敖骂老蒋独裁没胆,老蒋确实没胆,因为他还有一个厉害的老婆,萨达母就敢真独裁,哪个老婆他都敢拉出去毙了。
独卧孤城 以当虏耳 —— 宁远大捷始末边中送别
五载离家别路悠 送君寒浸宝刀头 欲知肺腑同生死 何用安危问去留 策林只因图雪耻 横戈原不为封候 故园亲侣如相问 愧我边尘尚未收
老将横行天下久矣,日见败于小子,岂其数耶!
————袁崇焕
说到宁远大捷不能不说到孙承宗与袁崇焕二人。 孙承宗(1563-1638)字稚绳,高阳人(河北高阳人)相貌奇伟,史称“铁面剑眉,须髯戟张,声若洪钟,震撼墙壁,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超有男人味的那种,当得一个“帅”字,现在这个字用滥了,满是奶油味,听起来就想吐!孙承宗三十岁,就仗剑游塞下,历亭障,穷厄塞,每每遇到老将老兵,必要究问边情。万历三十年(1604年)中第一甲第二名榜眼。天启皇帝即位后,孙承宗任皇帝的日讲官,差不多帝师了。这个半文盲的皇帝每次听到孙承宗讲完之后,都会情不自禁的说:“心开”。可见其口才之佳,学识之博! 袁崇焕,字元素,广西藤县人(1584-1630),万历四十七年进士,授邵武知县,袁崇焕少年即慷慨负胆略,好谈兵事,任县令时了,每天都要找些了解“辽事”的老兵讨论边事,从而掌握丰富的军事知识。 此二人胆略才识为当时之翘楚,,在天启二年(1622)年到天启六年(1626)年,在山海关外演出了一幕慷慨激昂的的历史活剧。 而演对手戏的就是后金的天努尔哈赤! 努尔哈赤自万历四十六年四月十三日发布“七大恨”誓师,对明作战可谓是每战必胜,每攻必克,气焰不可一世。 万历四十六年,四月十五日即克抚顺。 七月又陷清河堡 四十七年三月大败杨镐四路之师于萨尔浒(杨镐可是在朝鲜战场上混过的!) 六月陷开原 七原陷铁岭 天启元年,攻陷,沈阳,辽阳,又连下明辽河以东大小70余城堡。 天启二年,几乎不战而下广宁重镇,熊延弼,王化贞逃归,至此时,明廷对东北完全丧失了控制。 汉唐定都长安,经营西域以张肘掖,而明以“天子守国门”,定都北京,也必须要经营东北,以取得其对北方蛮族的的战略主动。所以辽地边防建设,有明一代经营建设不遗余力。朝鲜使臣过关历堡,惊谓:中华物力殆非斗筲可量测也!而此时辽东地俱失,明已断一手。而广宁镇周围城堡星罗棋布,加上堡台烟墩直至山海关,为辽西门户。广宁一失,不啻为断手又截左臂,明朝对后金战略态势逆转。 有广宁王化贞尚有“六万兵一举荡平辽阳”;而失广宁孙承宗只有“以辽人守辽土”之策了。 但是事情还没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后金虽然占得许多土地,但是地薄人稀,民心未附,而明廷以天下之物力守一隅则绰绰有余。当此时若遣一得力干将出山海关稳定辽左局势,修备练兵,西联蒙古,东结朝鲜,外抚义民,徐图缓进,大势可就! 些时可当此任的有三人。熊延弼,正革职听勘在京;孙承宗刚刚升任兵部尚书兼到阁大学士;袁崇焕刚从福建邵武县任上留京为兵部职方司主事。 历史很公平,给了后金以机会,也给足了明朝以机会就看谁能抓得住。 广宁失,辽西危,辽西危,山海关危,山海关危,京师震怖! 广宁,义州失陷的消息一做到京师,急得熹宗抓住叶向高首辅的衣襟直哭!京中大宦都盼着能出京当差,“苟出春明一步,即为放生之场”。会试的举子们也唯恐中举,中举的也盼着外放。首善之地突为首恶之地,估计魏忠贤也盼之能到孝陵去守陵,北京户口一下子狗不理。 天启皇帝派原兵部尚书张鹤鸣去山海关督师,这家伙走了十七天才到山海关,不久就称病辞职。又命宣府巡抚解经邦去,解索性三上疏力辞不去,天启皇帝没有办法,只好用廷推的办法,只要选出谁,皇帝同意,不去也得去。三月初九卿科道商议一天,推出一人叫王再晋。 王在晋不懂军事,却好夸夸其谈,后来还编部书叫《三朝辽事实录》,大概当时锋芒太露,这风口浪尖上,大家都叫他去顶缸了。廷推之前他还慷慨激昂的他还骂办将无能,廷推之后,他又怕了,对皇帝说:倘逐臣使之归,臣之所大幸也。但是这回不行,皇帝说你就你了!大抵好发议论,光吹不干之徒临事,都是这副熊样! 偏偏在这“人情入关一步为乐园,出关一步便是鬼乡”的时候,有一人谁也不通知单骑出关勘察关外实情,回来就放话:“与我军马钱谷,一人足守此!”。天启皇帝正愁没有人任辽职,马上任命他为山东按擦司佥事山海监军。三月初,朝廷发帑金二十万两,户部又发了银两千两,供他招募新兵之用。主事一小官,赶上大清朝连给皇帝上书的机会都没有,却慷然以天下为己任,没有一种大义在赝是不做不到的。 袁公在就职之前,去拜访了一下,听勘在京的熊延弼。熊延弼问:操何策以往?袁崇焕答曰:主守而后战。熊延弼大喜,与袁崇焕交谈竟日,并画了一张辽东到宣府的示意图列出各关隘要地。 只可惜的是熊延弼看不到眼前这位年且三十九的后辈大胜努尔哈赤了。 袁崇焕先在山海关,后到中前所,后又奉王在晋的命令到前屯安置百姓,袁公得令之后,连夜独自赶路,这段路可是荒郊野地,虎豹出没,天明入城,城中将士皆为叹服。令这些刀头添血的百战之士心服口服,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是朝廷一纸勘合可以震住的祖大寿,满桂等等大将的。往前三十年,宁夏总兵张维忠就没有威望,手下另一个蒙古将领孛拜父子就反了。而袁手下蒙古族大将满桂从宁远起随袁公南征北战直至在北京城下力战而死,未见其有丝毫判心,这跟袁崇焕的威望是分不开的。而袁一旦不在,祖大寿虽然投降又反水,但最后终归还是降了。 这样不世出的人才,一下子就给了明朝三个,应该说历史对明朝真是公平。 王在晋到任之后,不久就投出了“抗奴抚虏,堵隘守关”的防守方略。大概就跟李鸿章的办法一样,以夷制夷,叫蒙古人打后金为其夺广宁。大抵被人都怕的人都有这种幻想叫欺负自己的人打另一个欺负自己的人,自己没有种偏要到外面去借种,别人借给你种了还要骂人家“虏”。就像现在某些人骂李敖一样,你怎么不到大陆来骂!被蒙古教训过了,就骂蒙古有本事跟后金干去。这办法屡屡失败,总是有人有用,恶俗的人大抵都这样。王再晋还要在山海关外再修重城。从八里辅起,再筑一道边墙,北绕山,南至海,包罗关外一片石,角山及欢喜岭等,以四万人守之。又兴修重城,在山海关外八里,八里辅的地方新筑一座重城,护卫山海关。守山海关是明廷的共识,孙承宗就说:关门系天下安危。但是怎么守大家意见不一。王在晋估计是已经被后金的气焰吓怕了,只敢守关外数十里的地方,以修重城来换点心理安慰。这种消极防御的办法使明廷重兵布防在山海关一线,毫无战略终深,一俟后金兵叩关只有龟缩于关中了。 这种计划当然会糟到袁崇焕的反对。袁崇焕主张,坚守关外,屏障关内,营筑宁远,以图大举,一下子把明的防御纵深拉到了山海关外200里的宁远,前屯卫一线。这种防御战略事实证明是正确的,他巩卫京师,使满人束手无策长大达二十多年。 但是王在晋就是听不进去,袁崇焕官小言轻,毫无办法只要越级上访,直接向首辅叶向高报告,这可是犯了官场大忌,也不是潜规则这么简单了,估计到了今天也没有一个当官的能容忍下属这样干。这样坚持己见凭良心说话的人现在也不多见,比起给了钱什么瞎话都编得出来的专家们,袁公真是高在九天之上了。 叶向高也不知道怎么办,皇帝更不知道怎么办,大学士管兵部事孙承宗自请行办以实地勘察,然后定大计。皇帝很高兴,加孙承宗太子太保衔,赐蟒玉,银币,优礼盛隆。 天启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孙承宗到达山海关。 史料记载了,他与王再晋的辩论。 孙承宗问:新城建成之后,是调旧城四万军队驻守吗? 王在晋答:不,要另设新兵。 孙承宗再问:旧城外为新城,旧城外的品坑地雷为敌人所设,还是为自己设?新城如守不住,四万新兵怎么办? 王在晋答:将在山上建三个寨,以待溃卒! 孙承宗又问:兵未溃而筑寨以待之,不是教他们溃败吗? 孙承宗说:“今不为恢复计,画关而守,将尽撤藩篱,日哄堂奥,畿东其有宁乎!” 虽然王在晋无言以对,但是依然冥顽不化,坚持己见。孙承宗劝了他七天七夜,都没有用。 孙承宗又出关200里巡视关外诸堡,这王在晋,哭劝孙承宗莫去,怕出了差错,孙慷然以行。在与袁崇焕等诸将交换意见并实地考察之后,孙承宗得出结论,失辽左必不能守榆关,;失觉华,宁远必不能守辽左。 在守宁远的问题上与袁崇焕达成一致。 又去劝王在晋,支持袁崇焕的意见,可惜王左晋就是铁了心不同意。 最后孙承宗明白了,用王经略辽左,守住山海关尚属侥幸,更不用说克复辽东地。 回京后就乘给天启皇帝讲课的时候面奏皇帝,王在晋“笔舌更自迅利,然沉雄博大之未能”,不足以托辽事。天启皇帝就撤了王,送到南京当兵部尚书了。 谁去补经略这个缺呢。 孙承宗出豪言:经略去矣,代者将奈何?与其以天下之大付之不可知之人,不如以天下之大付之不可知之我!慷然自请承辽事。历史每每风云际会的时候总推出一些光彩奕奕的人物,其言其言,总可照耀国人千古。同样是帝师,而且是两代帝师的翁同龢就没有那么光彩了,于战前建言万千,似于无事不可论之,无事不可慷然行之,然则事到临头,李鸿章一问之下他又不黯夷务了,反正总是他有理。 孙承宗一到任,关外防务为之一改观,他与袁崇焕互相配合,着手打造了抵挡八旗铁骑长达二十年的自山海关到宁远的关宁防线。但是还有人反对,主张放弃辽左地,但是熹宗但是非常支持孙承宗,换句现在的话来说,他是很欣赏孙承宗的,凭谁说,都没有用,一意让孙承宗放手干。 第一要事就是营筑宁远城。此地本来没有城,明初为广宁前屯及中屯二卫地。宣德三年(1428)年置宁远卫,修卫城,周长六里,八步,高二丈五尺,池深一丈,宽二丈,周长七里八步。规模不算大,只是在广宁失陷之后,其战略作用才突显出来。袁崇焕以非凡的军事才能发现了宁远城的战略价值。宁远内拱岩关,南临大海,居表里之间,屹为形胜,由于它扼住河西走廊的咽喉,守住他,山海关远在200里外,殆无叩关之虞。 孙承宗派祖大寿修补全城。祖大寿见朝廷议论纷起,似无守关外之意,就很懈怠,工程质量也很差。袁崇焕在视察之后,决定重新设计,定制城高三丈二尺,雉高六尺,址广三丈,顶部二丈四尺,仍由祖大寿与参将高见,贺谦分别督工,天启四年1624年,完工,成为关外一重镇。在袁崇焕的精心治理下,宁远商旅辐辏,流移骈集,远近望为乐土。大概袁还是一招商引资的好手。 孙承宗与袁崇焕配合得很好,为构造关宁防线,采取很多措施:一是修筑城堡,二是驻扎军队,三是召回辽人,四是屯田,五是贸易货物,六是抚绥蒙古。中前所兵民近五千,前屯军民有六万余人中后所兵民不下万人。宁远城兵民达十余万。宁远经过袁崇焕的经营,已从一片废墟变成商贾齐集的辽西大镇。明朝又调集秦,晋,川,湖,齐,梁,燕,赵等地军队充实山海关防御,到大战即将暴发的天启五年,已达官兵117086人,马59500匹。关内关外,形势顿为改观。就是这条防线让后女真两代皇帝望关星叹,孙承宗,袁崇焕二公功实不可没! 从天启二年初广宁失陷,到天启六年长达四年的时间里,虽然明廷怕得要死,但是后金却没有大的动静。为什么。努尔哈赤是个审时度势的人,他知道刚占了那么多的土地,不好好治理,摊子铺太大对人数本来就少的女真人来说并不是好事。他办了几件事,一是1625年迁都沈阳,二是掠夺汉民。这些辽民也不是好惹的,结盟誓不降金,有剃发者就砍可,走的五百一群,结伙自卫,女真人也不敢拉,留下的,就在猪肉里面下毒,井下毒,跟女真侵略者打起来游击战。但是这些都是奇招,没有袁崇焕那里正面战场正招守着,游击战顶鸟用。但是“民心可用”是当得,情势是偏向明这一边的。但是这四年中,明朝在忙什么呢? 天启皇帝忙着做木匠活,魏忠贤忙着揽权,1624年,首辅叶向高,次辅韩懭先后去职,阉党顾秉谦,魏广微柄权。魏忠贤掌握朝廷内外大权。 就看明朝在1625年天启五年下半年都干了些什么, 七月弹劾魏阉的副都御史杨涟,佥都御史左光斗惨死狱中。 八月,前经略熊延弼被弃市,传首个九边。 十月,孙承宗不甘屈于阉党淫威,自请罢去。 大战在即,明朝干出此等事,复辽的大计渐去渐远了。 代孙承宗的是高第这样的庸人,一听到任事辽东就日夜忧泣,但是魏忠贤非要他帮他把住关宁军权,赶鸦子上架,可见当奴才也不是好当的。 高第一上任,就干了一件亲者痛仇着快的事情,要尽撤关外城堡,把孙承宗积四年之力所成的关宁防线全部拆撤。怎么会出派这样的昏蛋去?这样的昏蛋又怎么会出这样的主意?真是无法理喻!你明明不懂就不要瞎指挥阿,听听意见行不行,偏不,师心自用,下害民,上误国,至今犹有人在。 袁崇焕当然不会答应,他不学孙承宗自请离是非之地。上书抗辩不行,就斩钉截铁的表示: 宁前道当与宁,前为存亡!如撤宁,前兵,宁前道必不入,独卧孤城,以当虏耳! 壮哉! 此时,锦州,右屯,大凌河,松山,杏山,塔山等等城镇据点都撤得一干二净,关外遥遥二百里,唯宁远一城。辽河东后金正酝酿一场大的征伐战争。宁远城就像放在车辙里的鸡蛋,随时可能被轧的粉碎。 汉有耿恭独守疏勒孤城,明亡又有阎应元困守江阴城。这些仁人志士往往起于田陇之间,每每国难当情头便脱颖而出,重大义轻生死,慷然以天下为己任,所作所为可谓惊心动魄,气壮山河!国家每到于此享尽国家好处的大官贵戚往往靠不住,往往是这些大义填赝的小人物的作为奕奕生辉,璀璨万世!读史每到此处,便可叹一国家一民族只要有这么几个人物,有这样几件事情可以讲给后人听,纵然屈辱百年,也值后人抬头挺胸,为之骄傲,为之奋斗。更何况这样的人物千千万万,这样的事情万万千千! 宁前道不过一小官,比县官大不到多少,在努尔哈赤眼里可谓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袁崇焕敢抗上命,敢独自迎战久历战阵的奶尔哈赤,其胆略其忠义其魄力当世无出其右者。 前面说过,历史给足了双方机会,明金双方都各有差错也各有建树,到这个地方,明廷的机会已经丧失,天平顷向后金一方,而且后金抓住了这一机会。天启六年天命十一年(1626),努尔哈赤率诸贝勒大臣,统领六万大军,号称二十万进攻宁远城。 应该说后金抓住孙承宗去职,高第督辽,明内政昏乱之机进攻是抓住的时机,就象明去熊延弼职,努尔哈赤攻取辽沈,机会抓得正好。但是他没有想到前面遇到的一书生后生,却让他折了大跟头! 经略高第总兵龟缩山海关,拥兵不救。军情传到北京,举国惶惶,满朝汹汹,计无所出,早干什么去了呢?熊延弼,孙承宗随便哪一个在不说能震住努尔哈赤,至少,敌情一至,计划立定,不至慌成这个样子。国家到了这个地方,奸佞当道,贪污横行,整个国家就僵化了,下情不上达,上令不下通,再好的机会也会失去。张居正痛心于,立考成法鞭策天下,然后人去政终,国家腐烂加速,到了这个时候国家就气数已尽了。 袁崇焕激励城中军民,誓与宁远共存亡,他手持佩刀,自刺皮肉,写成血书号召军民积极参战。他向全体将士下拜,郑重委托并相信他们一定要死战守城。全城百姓为之感动。又上书朝廷:本道身在前冲,奋其智力,自料可以当奴。 后金军正月十七日开始渡辽河,此次进军路线与天启二年,攻广宁完全相同。后金兵渡河之后,于旷野布兵,南至海岸,北越广宁大路,前后如流,首尾不见,旌旗,剑戟如林。先后占领右屯卫,锦州,大小凌河,杏山,连山,塔山,七城,原来驻守这些城卫的明兵,都按照高第的命令,烧了房子粮食撤回来关内,说不定正在感谢高第大恩大德。 二十三日后金军到达宁远城郊。努尔哈赤先先传话于袁崇焕道:我率领二十万大军攻此城,肯定会破。你如果投降,我与你高爵! 袁崇焕回答:汗为什么向宁锦加兵?这些都是你遗弃的地方,我既然恢复了,就有责任守住,岂有投降的道理?你说出兵二十万,是虚夸的,我知道你只有十三万兵,我岂能以此数嫌少呢! 完全拒绝后金的劝降。 总兵满桂,副总兵左辅,参将祖大寿,与中军守备何可纲,坚执塞门死守之议,有愿与袁崇焕共命运。 袁崇焕制定了如下的守城方略。 仗坚城利炮,不与后金野战,袁崇焕深战,野战是后金军所长,后金攻沈阳时贺世贤即轻出至败。修台护铳,布设大炮。袁崇焕在城上实施以台护铳,以铳护台,以城护民的方针。他在城山布设十一门红夷大炮,由在京营中受葡萄牙人训练的孙元化,彭簪古等官员训练炮手加以使用。说到红夷大炮不能不感谢西方的传教士,现在的教科书把传教士说成侵略中国的急先锋,太不公平,就是这些在从西方买了几千册书籍带到东方传播西方文明科技,也是这些人深入中国的不毛之地兴学校办医院。这时的红夷大炮是葡萄牙人制造的早期加农炮,具有炮身长,管壁厚,射程远,威力大的特点,是击杀密集骑兵的强力火炮。 激励士气,画地分守。袁崇焕偕总兵满桂,副将左辅,朱梅参将祖大寿,守备何可刚,通判金启倧等,集将士誓死守城。他“刺血为书,激以忠义,为之下拜,将士咸请效死”。又部署官兵,分城防守,画定责任:总兵满桂守东面,副将左辅守西面,参将祖大寿守南面,副总兵朱梅守北面;满桂提督全城,分将画守,相互援应。袁崇焕坐镇于城中鼓楼,统率全局部,督军固守。 坚壁清野,严防奸细,早先,抚顺,清河,开原,铁岭,沈阳,广宁,无不是因为内奸里应外合而致陷的。袁崇焕派同知率军丁稽察奸细,生员们也自发的巡守里巷街口。 整顿军纪,以静待动。袁崇焕严明军纪,派官员巡视全城,有轻举妄动者必立杀之。 重金赏勇,又取库银万余两,放在城上,袁崇焕宣布,有敢战者即时赏银一锭。 防止逃兵。他下令前屯守将赵率教,山海关守将杨麒,凡是宁运有兵将逃至,抓住斩首。这山海关也不归他管,军情紧急,他就越权。
二十三日,八旗军穿过宁远城到五里处的首山与螺蜂山之间的隘口,兵薄宁远城郊。努尔哈赤命离城五里,横截山海大路,安营布阵,并说统帅大营于城北。袁崇焕见金人立帅营于城北,就命善炮的家丁罗立向城北后金大营,施发红夷大炮,一炮击毙敌数百(可能有点夸张了),但其威力不可小瞰。后金军个不敢留此驻营,将大营移到城西。努尔哈赤下令准备战具于次日总攻,主攻宁远城西南角。 二十四日,袁崇焕与来中国充当朝鲜使翻译的韩瑗在敌楼上谈论古今,面无忧色,镇静如常。 袁崇焕令城偃旗息鼓,四野寂静,内外肃穆,一场大战即将暴发! 突然一声巨响,震天动地,城外喊杀声四起,韩瑗怕得不能抬头。袁崇焕笑道:贼至矣!他轻轻的推开窗户,向下俯望。后金兵,蔽野而来,骑兵,步兵,盾车,钩梯蜂拥而至。 后金多采取的是战车与步骑结合的“结阵”法,即阵前布盾车,车前挡以五六寸厚的木板,再裹上牛皮。车装有双轮子,可以前后转动,这种车专门对方的明军的火器。 在盾车之后就弓箭手,再后一层是一排小车,装载泥土,以填沟堑,最后一层是铁骑,人马都穿重甲,号“铁头子”。战斗开始,用盾车抵挡一阵,等明军火器发完第一次还没有来得及发第二次的时候,突然纵钱骑而出,分开两翼,狂风一样冲乱明军队形,然后掩兵大杀,明军往往无法抵挡。 现在在宁远城下,后金依然是这种队形,但是明军这次有坚城护卫,后金军进攻效果不明显。 城头有大炮十一门,安设城四面,都司佥书彭簪古指挥东面北面的大炮,罗立指挥西面与南面的大炮,大战一开始,大炮不停发射,每炮所中,后金兵死伤无数,盾车无法抵挡大炮的轰击,每击中必粉碎。但是后金兵冒死前进,猛攻城西南角,左辅领兵坚守,祖大寿率军应援。明军用矢石,铁铳和西洋大炮不断向下射击,后金军死伤累累。一些后金盾车侥幸直抵城下,明军大炮无法直射,这给后金军造成机会。到顶部以厚板遮蔽,后金兵隐藏其中,手持斧鎸凿城,有三四处高约二丈余的城墙被凿成大窟窿,城上箭矢,檑石奈何不了盾车。 宁远城眼见将破。 当此时袁崇焕拿出府库全部银一万一千一百两白银,置于城上,激烈将士道:有能奋勇杀敌不避艰险的,即赏银一锭。众将士所鼓舞,勇气倍增,有脸上中箭依然战斗不止。 袁崇焕身先士卒,亲临战场。他眼见城墙被凿破,亲担土石堵塞缺口,不意受伤,将士劝其退后养伤,他厉声说:“偷息以生,复何乐也!”撕下战袍,包扎伤口,奋勇争先。将士心中惭愧,个个奋不顾身,总算堵住缺口。可巧的是,天助袁公,天寒地冻,城被凿得千疮百孔,居然没有倒塌。但是城下后金兵依然凿城不止,危机丝毫没有过去。 通判金启倧急中生智,他把火药均匀的筛在芦花褥子上,和被单上,然后卷成一捆纷纷投到城下。后金正忙着攻城突然城上降下许多被褥,觉得莫名其妙,有些人还捡拾起来。这时城上明军急速身下点燃的火箭,硝磺等易燃物,被褥中的火药忽地燃烧起来。眨眼间,火势飞腾,扬起一人多高,宁远城下顿成一片火海。攻城的后金兵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已经被火烧成焦碳。明军叫这种武器,为万人敌,战争局势稍稍平稳。 后金攻西南角受挫,伤亡惨重,又转攻南角,仍用盾车掩护士兵凿城。袁崇焕又令用一捆捆柴草,上面浇上油并掺进火药,以铁索吊到城下。盾车纷纷被点燃,迅即烧成一片火海,准备凿城的后金兵被活活烧死在盾车中。 此时虽然后金兵仍然冒死攻城不止,但是城内明军愈战愈勇,愈战愈有信心,而后金兵的猛攻对宁远的威胁越来越小。到了晚上,城上明军举火,又把火把投到城下,顿时城上城下如同白昼,继续与汹涌而来的后金军鏖战。后金军伤亡不断增加,只是浪死,攻城毫无进展 二更时分,努尔哈赤无奈之下,下令停止攻击。 袁崇焕乘机派五十名敢死之士,携带棉花,火药等物,缘绳以下,尽烧城下后金兵未及运走的盾车。 次日上午,后金整军再攻,战斗激烈不下昨日。城下尸体越积越多,到下午申时,后金兵已经没有一敢接近城下。八旗将领挥刀驱赶,当时士兵一到城下扭头就跑,加上城上矢炮交加,不断有伤亡者倒下,适时北风遽起,喊杀声,炮声,风声,哀嚎声,交织于一起宁远城外顿成炼狱景象。活着的人把同伴的尸体拖回来,运到西门外瓦窑,举火焚化,黄烟弥漫,焦尸的味道扑鼻而来,后金兵闻之泣下。然后努尔哈赤仍督师猛攻,持续一夜,毫无进展,徒然增加伤亡,努尔哈赤只 再次下令停止攻城,退到宁远西南侧五里处的龙宫扎营。这个时候他也没有能力再发动攻击,因为,攻城的的器具差不多被明军烧光了。 二十六日,后金兵依然不解围,明军不断发射红夷大炮予以杀伤,努尔哈赤,计无可施,便派武纳格率蒙古军转攻觉华岛。该岛为明兵屯粮之所,屯粮八万二千余石,驻军七千余人。正值严冬,海上经冰,蒙古骑兵可直骋岛上。明军为了防卫后金攻击,沿岛凿开长达十五里的冰壕又列盾车阵待敌。不料大雪粉飞,凿开的冰又冻合,后金军履兵驰进,明军大败,岛上军民被屠杀殆尽,这次严寒又帮了后金军的忙。 屠杀觉华岛上军民之后,努尔哈赤总算挽回了一点点面子,第二天,二十七日,即解宁远围而去。二月九日返回沈阳城。 努尔哈赤自二十五岁兴兵以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唯宁远一城就是打不下,袁崇焕遣使戏之“老将横行天下久矣,日见败于小子,岂其数耶!努尔哈赤耻宁远败于一书生之手,加上年事已高,懑恚积心,于八个月后生背疽死。其实努尔哈赤败得还没有后来的皇太极惨,皇太极再攻宁锦时,劝降书发得几近哀求,努尔哈赤只发一次,还算好的。 二十九日初战捷报传至北京,北京人心稍定,二月十三日,宁远战况全面报告传至北京,朝欢庆,士庶空巷而庆。 兵部尚书王光庆不胜感慨道“辽左发难,各城望风奔溃,八年来贼始一挫,乃知有中国人矣!” 宁远一战大挫后会锐气,至此时关宁防线的建设宣告成功,这条防线让皇太极束手无策,只有绕道蒙古才能叩关而入中原。此二十年,关宁防线,稳如金汤,孙承宗,袁崇焕功不可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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